各教学点:


按《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闽教职成〔2019〕9号精神,为做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奖补资金下拨工作,请各教学点在2023年9月1日之前上报继教院相关材料。
本次申请对象:2020年度第三学年奖补申请(2021级已毕业学生);2021年度第二学年奖补申请(2022级在校生)。
1、《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由学员个人填写,本人签名,综合评定需教学点审核人签字加盖教学点公章。
2、《(院校名称)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助学金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版,纸质一份(A4正反面打印),电子档发送至:747120636@qq.com),由教学点填写,加盖教学点公章(多页要加盖骑缝章)。
注:表格按附件中下载文件模板上报,请认真比对,确保申请人员一定要是经过省总、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如果学生有退学、考入编制、未毕业等不符合申请的情况就不要报送相关材料了,如有违反作假,追究责任后果。


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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