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第四届“两代会”第二次大会提案和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发布者:陈颖 浏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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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2023〕3号
关于征集校第四届“两代会”第二次大会
提案和建议的通知
各“两代会”代表组:
经研究,校第四届“两代会”第二次大会拟于2023年上半年召开,为开好这次会议,特请各代表组认真组织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在代表们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和建议。为认真严肃地做好提案和建议工作,提高质量,特提出要求如下:
提案和建议的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上级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和建议的提出
1.提案、建议应一事一案。
2.提案由一人(或多人)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3人以上教职工附议。大会提案附议人可以是正式代表,也可以是教职工。
3.征集提案和征求建议按不同的表格填写,教代会代表可根据提案的立案原则对拟提交的“问题”分析后,选择表格填写。部门的教职工人员中有“问题”反映,可通过填写建议表的方式进行。
三、提案、建议的征集时间和交案方式
1.征集截止时间为5月1日。
2.交案方式如下:点击校OA系统--校工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流程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流程,按要求填好后在附件栏上传提案表或建议表。纸质表格请提案人、建议人及附议人手签后送到工会办公室。
教代会提案工作组在征集提案和征求建议截止日期后,将按照《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对代表的提案进行审查和立案,对收集的建议和未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转有关部门处理。
附:1.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2.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表
校工会委员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
2023年3月22日
(主动公开)
抄送:
半岛官网app 工会2023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