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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4年专项申报排序汇总表》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0

关于提交《2024年专项申报排序汇总表》的通知

校内各主管职能部门:

根据《半岛官网app 项目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信息院财〔20221号)要求,请各主管职能部门收集各业务部门申报专项材料,将《2024年专项申报排序汇总表》盖章后,于1020日前送至财务资产处郑舒敏老师。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处

2023915



2024年专项申报排序汇总表

主管职能部门(盖章):单位:万元

排序

申报部门

项目名称

申报金额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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